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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駭人怪物  The Host

  即使頂著「南韓影史最佳票房」的光環(現已被阿凡達超越),我一開始仍對駭人怪物興致缺缺。理由其實是個人偏好問題:我真的很不喜歡怪物災難片。對我來說,這類的電影實在是千篇一律,大抵就是怪物出現攻擊人類、中間死掉一些人、主角最後光榮擊退怪物。除了怪物不同(恐龍鯊魚蜘蛛蟒蛇我都看過了)以及氣氛營造高明與否以外,我真覺得這是種看一片抵十片的類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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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因此,初看到駭人怪物的劇情簡介時,我默默在心中翻了個紮實的白眼:男主角朴阿斗的女兒賢書被出現在漢江的變種生物捲走,阿斗一家在求助政府未果的情況下,決心靠自己的力量救出賢書。這不就是最老套的內容嗎?看著影片的外殼介紹,當時的我實在是意興闌珊。但為了湊成奉俊昊大滿貫,我還是看了這部電影。

 

  結果,那是一次很美好的觀影經驗。即使我很討厭怪物災難片,我還是覺得這電影好看得亂七八糟的。我覺得奉俊昊最強的地方在於,他有著非常好的平衡感,總是可以把所有東西都拿捏得剛剛好:他所創造的氛圍不會讓觀眾覺得灑狗血,但卻非常感人;幾個黑色幽默的喜劇橋段也不過火,我笑個兩聲又能回到劇情主軸的情緒中。這是個好看、商業的電影,但卻非常別致。

 

  無論是對於美國的嘲諷還是對政府的批評,影片都處理得很恰當。那是一種不言自明的感覺:裡頭的隱喻沒有莫測高深到令觀眾一頭霧水,也不以高聲叫囂的方式去表達導演的想法。相反的,導演讓我們從一群市井小民的眼光去探看:政府的存在理應是為了人民的福祉,但在朴阿斗最危難最需要幫助的時候,他們卻不肯傾聽他,連查個手機發號處這種簡單的查證手段都不願意去做,只顧著忽視現實、粉飾太平;而朴阿斗其實也不在意政府的立場與解釋,他在意的只是自己的生活。人民與政府的關係既息息相關、卻也無比疏離,這在影片中形成了很有意思的對比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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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親情是本片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一塊:朴家的四個人其實各有自己的限制和弱點,但他們都願意為了重要的家人去挺身抵抗最巨大的恐懼。即便他們會害怕、對彼此有怨懟、也失去了很多東西,但他們仍朝著微小的希望,勇往直前。印象最深的一幕,是朴家四人圍在餐桌吃泡麵,然後感覺賢書回到家中、和他們共進晚餐。簡單的分享食物、一家團聚其實就是最珍貴的幸福,因此,為了讓全家可以再一起吃飯,他們願意去面對怪物。

 

  除了導演手法外,不得不提片中演員的出色表現。特別是男主角宋康昊和飾演他父親的邊熙峰,那真的是很有渲染力的演出。即使不發一語,他們或悲傷、或無能為力的眼神都非常揪心,足見演員的功力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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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東京狂想曲:搖擺東京 Tokyo! segment "Shaking Tokyo"

 

  東京狂想曲是由奉俊昊、里歐卡霍(新橋戀人)、米歇爾高迪(王牌冤家)執導的三段短片所組成的。奉俊昊所執導的「搖擺東京」是在描述一個繭居族的故事:男主角是個已經十一年不出門、也十一年不曾和人四目相對(連宅配人員都不看)的獨居男子,某個周六他照慣例地叫了外賣披薩,卻在開門、接過紙盒的那一刻忍不住抬頭看了外送女孩,突如其來的地震、女孩的昏倒讓他們有了更進一步的互動。為了再見她一面,男主角拿出塵封已久的鞋子,鼓起勇氣踏出家門....

 

  在人際關係越來越疏離的城市,我們幾乎可以不面對任何人類,卻依舊過自己的生活。從男主角的一句:「你現在不出來,你就一輩子出不來了。」以及他走在街頭、從窗戶看到許許多多繭居族、即可推知他們已經窩在家裡多久,在在都顯示一旦我們躲起來逃避問題,漸漸習於摀起耳朵不和任何人對話,情況就只會越來越嚴重。總有一天,只能窩在家裡看戶外釣魚雜誌而無法真的垂釣,只能透過電話而無法真正面對面地和人交談。即使地震這樣的災難讓我們步出家門,搖晃一結束,又變回陌路人。

 

  結局非常可愛,是個劇情簡單、卻充滿想像力的故事。我很喜歡這部電影的佈景,無論是主角「收納已臻藝術境界」的家或是空無一人的街景,這些小細節都讓觀眾更能理解主角的性格及轉變。運鏡、光影的運用也相當流暢,令人印象深刻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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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非常母親  Mother

 

  初看開頭,我以為非常母親是一部著眼於「兇手是誰」的推理片:守寡多年的母親與她唯一的弱智兒子尹斗俊相依為命。某天一個女孩的屍體被發現棄置於大樓,斗俊竟被警方視為頭號嫌疑犯羈押。出於原始的母愛與對兒子無辜的確信,母親無所不用其極地找尋真相、想要為兒子洗清罪嫌。但沒想到等著她的,卻是有如玩笑一般的命運:

 

  (以下有本片的雷)

 

  用盡方法的時候,警察以一句結案打發;當她回到藥材行,抬起頭卻是一個好消息。坐在那個喜憨兒的面前,她看到了兒子的影子。一句:「你雙親還在嗎?你有母親嗎?」對方一臉不解,她卻哭得不能自己。在她查案時,曾經有人給她一句忠告:「這個鎮上住的都是怪人,不要相信任何人。」她遇到的所有人都沒有欺騙她,反而是她殺害了據實以告的拾荒老人,吞下真相而沒有搭救眼前無辜的替身。她打著正義的旗幟,但她其實也只是個母親:曾因為愛而想殺掉兒子,也因為愛而必須救自己的兒子。

 

  為了保護弱智的兒子,她教導他面對侮辱必須反擊;卻因為這句話,使他背負了一條人命,即使兒子恢復自由,她仍忘不了這件事。彷彿是開玩笑一般,她替他滅口了唯一的證人,他也替她拾回唯一的物證。看著他澄靜天真、如鹿一般的眼睛,她失控了:他真的不知道嗎?會不會有一天,他又想起來了?然後發現我們都是兇手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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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記不得的時候,拼了命的去回想;想起來的時候,卻恨不得能忘記。母親的交代,讓斗俊努力地試圖記起那個晚上的所有細節,無心插柳,他卻憶起母親在他五歲時要他喝農藥、試圖一起自殺的往事。斗俊一句:「不要再來了,我不想再看到妳。」對照另一邊哭得聲嘶力竭的母親,她只想找出他大腿上那個專司遺忘的穴道,一針下去,他們又是一對相依為命和樂融融的母子。這彷彿是最後一幕的預演:她在遊覽車上拉起裙襬,給自己一針,於是,他又是她那個清白無瑕的兒子,她隨著音樂,起身,然後跳舞。

 

  開頭的時候,只覺得女人跳舞的景象相當怪異突梯,到了結尾,同樣的舞步卻令人感到深切的悲哀。首尾呼應的這一幕讓我想起王牌冤家裡的一句話:「祝福健忘的人,因為忘記錯誤會過得更好。」但真的忘得掉嗎?或許這也只能是他們自己的選擇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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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hen51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